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5-3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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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免试申请。

1.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学位信息按照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填写,并上传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

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向报名地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1)、会计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进行免试申请。

三、免试审查

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信息采集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对于符合在我省报名和免试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予以退回。

四、有关要求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专业学位衔接是我国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一项具体的惠民举措,涉及考生的切实利益,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做好免试审核和解释答疑工作,确保平稳顺利。

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在财政局官网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免试申请流程规定、办理地址、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提醒考生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中加盖公章,连同《安徽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于75日前报送省会计考办。

附件:附件1-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人员信息统计表.doc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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