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公众聚集场所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怎么申报?办事流程是什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28 16:08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公众聚集场所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怎么申报?办事流程是什么?

答 复:

公众聚集场所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分为承诺制和非承诺制两种: 一.告知承诺材料受理清单: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消防安全制度[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第1、2项材料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或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二.非告知承诺材料受理清单: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5、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为:受理—审查—办结。 承诺制在一个工作日办结,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非承诺制10工作日办结,受理之日5个工作日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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