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征集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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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1-07-01 ]
截止时间:[ 2021-07-31 ]
结果反馈
2021年7月1日,我单位对《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于7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6条,其中采纳6条,采纳与否的理由见下表。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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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 |
1 | 区财政局 | (1)14.加大财税扶持。建议增加”开展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对年度评价优秀的小微企业园(依据市政府评价结果),除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50万元外,区级财政另予以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因有相关奖补文件规定。 (2)14.加大财税扶持。“对成功孵化培育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给予小微企业园运营主体分别3万元奖励,获得多项的可重复计奖。”改为“对成功孵化培育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给予小微企业园运营主体分别10万元奖励,获得多项的可重复计奖。”。因3万元过少且有相关奖补文件。 |
采纳 | 有相关奖补文件支撑 |
2 | 区住建局 | 建议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园进行定制化预售和产权分割并办理权证,预售办法由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有具体文件支撑。 | 采纳 | 有具体文件规定 |
3 | 区委宣传部 | 建议增加“17.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小微企业园建设动态,及时发布小微企业园供需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与做法,为全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因需加强宣传推广,由区融媒体中心配合。 | 采纳 | 建议有效 |
4 | 区发改委 | 建议增加“支持科技型、初创型、“专精特新”企业或同步实施技术改造的小微企业优先入园。” | 采纳 | 表述更准确 |
5 | 区数管局 | 建议增加“推行以小微企业园为单位统一开展“区域能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入园项目和企业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一律按工业投资项目立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 | 采纳 | 有相关文件支撑 |
6 | 联胜小微企业园 | 建议增加“以小微企业园为对象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加大政策推送、银企对接、产学研对接、人力资源、税务等涉企服务力度。” | 采纳 | 加强“四送一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
7 | 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反馈无修改意见 | |||
8 | 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