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手册
前 言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市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提供“规范服务、高效服务、贴心服务”,现将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和办事须知编制成《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手册》,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请对我中心各类人才服务事项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地 址:六安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主任室电话:0564-3331110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咨询电话:0564-3313779,3341921
邮 编:237000
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欢迎前来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报到登记,报到时需携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前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到报到登记窗口出示开至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和查档手续。
二、领取《六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和《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手册》各1份,如实填写《六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可参照填写样表),交至报到登记窗口。
三、申请办理人事代理综合服务,需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对报到和登记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免费人事档案代理服务和实名制登记等就业服务。
四、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活动,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各1份,填写《六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我中心将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见习岗位,见习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五、党员组织关系,可按照自己意愿转至学籍档案管理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本人所在单位、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村党组织。组织关系转至我中心(即六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综合支部),需将抬头开为六安市委组织部,具体去往地点开为六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综合支部,并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六安市委组织部办理介绍手续,最后开往我支部即可。
六、户口迁移需携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入学前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原籍)办理入户手续。
七、《就业报到证》开至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如愿将档案转回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需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办理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551-62999737。
八、《就业报到证》开至六安市教育局的高校毕业生,应到市教育局报到和查询档案;如需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的,请到我中心窗口另行咨询、办理。
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办理须知
一、 对象
1、暂无工作单位且户籍为六安市区(包括金安区、裕安区)生源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3、其他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人员。
4、按六办[2000]21号文件要求市直事业单位入编聘用工作人员。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需具备六安市区户口,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相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
2、转入档案需单位通过机要转递或派专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将完整密封档案送达本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如需开具商调函调档,持调档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开具手续。
3、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拒收自带或材料不齐或转移手续不完备档案。暂不接收已在六安市其它档案保管机构存放的个人代理档案。
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代理须知
一、委托代理单位需出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填写《人事代理单位基本情况表》,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二、提供聘用人员原单位离职材料和现单位劳动合同,将代理人员档案调至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异地档案需经档案存放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我中心),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办理存档手续。如需开具商调函调档,可到我中心办理开具手续。
三、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拒收自带或材料不齐或转移手续不完备或不具有国家承认普通专科以上学历材料的档案。
转正定级办理须知
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工作满一年,应及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一、办理条件:
1.档案委托我中心代理,并与我中心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满一年。
2.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已满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办理流程: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原件和《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2.毕业生持《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到我中心窗口提出转正申请,符合条件的领取《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或在六安人才网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3.填写完后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将填写好的《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交由我中心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
高校毕业生确定初级职务办理须知
一、办理条件:
1.档案由单位或个人委托我中心代理;
2.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达到相应年限,并经单位考核合格;
3.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需要的学历及年限:
级别/学历 |
中专 |
大专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员级 |
工作满一年 |
工作满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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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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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三年 |
工作满一年 |
参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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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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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三年 |
参加工作 |
二、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要求:
1.在六安人才网下载并双面打印《高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或从我中心窗口领取表格,认真填写并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原件一并交我中心窗口。
2.提供两张一寸彩照以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五年内不得申报。
4.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计算机软件等专业系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取得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须知
1.档案在我中心托管、且与我中心签定了《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可委托我中心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2.学历资历条件
-----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中专学历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2年,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职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前,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同时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具体政策咨询六安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564-3370637,3379851。
4.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整理备齐后,在规定时间内报我中心审核、盖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由本人或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或由我中心代理申报。
5、凡弄虚作假,五年内不得申报。
档案调出办理须知
一、办理流程: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调档函:
A.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指六安市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B.接收函(针对毕业生改派调档):应届生和派遣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需将派遣至我中心的报到证改派去别处,凭新开具的报到证和身份证来我中心办理档案转出。
C.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
D.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及录取单位的调档函(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档案托管期间工作的人员,应将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带来归入本人档案,否则无法办理调动手续。
(4)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二、注意事项:
1.六安市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调入地人才中心才可出具调档函。
2.转出的档案当面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转档人应提供详细地址并留下联系电话。
3.办理调出手续时若属于单位代理的存档人员,需提供代理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原件或离职材料原件转成个人代理以后方可办理调出。
4.如果需要出具现实表现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现实表现证明(包括:工作鉴定、是否参加“六四”、“法轮功”等内容)。
5.档案由我中心统一通过机要局寄送,每周二次。
温馨提示:各项业务办事流程,详见办事大厅“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