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经办机构 |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 |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 为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 各县区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 |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 |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其他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连续失业12个月的长期失业人员 |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认定,帮助其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再就业 | 各县区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 |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用人单位 | 为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市本级、各县区人社部门 |
求职登记 | 求职者 | 为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服务 | 市本级、各县区人社部门 |
就业政策咨询 | 就业创业者 | 为就业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 | 市人社部门 |
人事代理人员及人才综合服务 | 代理人员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的证明,复印档案相关材料 | 市本级、各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
创业指导服务 | 创业者 | 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与创业指导服务 | 市人社部门 |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 | 普通高校毕业生 | 对到我市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协议鉴证、报到 | 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 流动人员 | 流动人员档案的转出,转入 | 市本级、各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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