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六安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6:45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一、申请人条件

1.具备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

2.与被审计对象不存在相关需回避的利益关系

3. 未受到过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4. 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对象

六安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人。

(二)审计范围

六安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主要要求

审计时间范围原则上为上述领导干部任期内,以近三年为主。依据2019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内容包括个方面内容: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经济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情况

2.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

4.本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重要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遵守廉洁从政情况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其他要求

1.请参与投标的单位一次性报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

2.请供应商按本次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响应报价中需要明确每一项服务类别的单价,且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5.投标文件请于202453117点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

三、控制价

总价控制为壹万元(¥10,000)以内。

四、评标原则及方式

1.六安市民政局根据报价、资质材料等综合评审,资料齐全,方案合理的以最低价中标

2.实行利害相关人(单位)回避制,如:投标单位与某家单位存在会计代账等关系的,不得作为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经认定合格后,予以一次性支付相关款项。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0564-3379163

联系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28号行政中心5号楼六安市民政局412室

2024年5月2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