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活动的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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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截至(2024年3月26日)我局未开展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活动,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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