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六安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6-0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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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2020年六安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六安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六安撤地建市20周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六安贡献力量。

一、落实中央市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点,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为目标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按照市委非公工委统一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功能性”党组织建设,完善市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机制。明确直接登记和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职责,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嵌入社会组织章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3.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要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加强部门联动,促进社会组织帮扶资源与帮扶需求有效对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百社进百村”活动,带动各级社会组织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以及结对帮扶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工作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带动更多社会组织投入脱贫攻坚事业。

4.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动员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自觉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推动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社会组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体制

5.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严把登记关口,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发挥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压紧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把握直接登记的范围,不随意扩大化;加强对发起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强化发起人责任,加强发起人、负责人管理;统筹考虑申请登记的组织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社会组织价值定位,避免“沾边就登”,力争将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

6.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部署,会同发改委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工作。总结脱钩改革工作经验,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不脱管,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管理

7.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及审计工作。开展2020年度检查和年报公示工作,督促整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提升评估结果运用。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及时根据审计结果督促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结果、抽查审计结果与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相关行政处罚的衔接。

8.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指导县区做好相关工作。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中,重点加强对各种收费行为的检查。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依法查处社会组织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等行为

9.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深化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和问题初步整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配合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配合开展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推进非国有博物馆规范管理。

、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

10.严格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僵尸组织”的清理力度,加强对各级社会组织的行政检查,监督社会组织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1.持续加强信用监管。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指导县区依法做好“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查办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扩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结果应用。

12.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会同公安等部门,市县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防范化解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风险隐患。

1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观念,紧抓“健康有序发展”这个中心和重心,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风险意识。落实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把好政治关,配合宣传部门强化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的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严格恪守政治行为“十严禁”“六必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发起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与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监管能力相符合。持续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问题的重视,积极与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部门联动,织密织牢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防控网络。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

1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工作,扩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参与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施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立足社区开展为老、助残、济困等服务。

15.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制度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6.深化“互联网+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的智慧政务新模式,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结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项目,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积极向公众宣传社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17.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依托民政部“一微一网一平台”和省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官微等渠道,讲好社会组织故事,传播社会组织声音,加强社会组织正能量传播。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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