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办理延缓入学、休学、复学、转学手续指南
事 项 |
需备材料 |
要 求 |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转学 |
1、转入学校有学额,同意转学,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并打印学生学籍表加盖学校公章:2、转入学校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电子档;3.转学审批顺序是:转出学校打印学籍表并加盖公章→转入学校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并上传转出学校盖章的学籍表→转出学校主管部门网上审批→转入学校主管部门网上审批。 |
1、同县区、同城内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 |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休学 |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生建议休息日须达到3个月以上的;2、医药费发票和出院小结;3、诊断证明书;4、所在学校网上提交休学申请,生成休学表,学校审核盖章。 |
1、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因病未痊愈者,可继续休学一学年; |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复学 |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2、学生提交申请,学校批准,签署意见盖章; 3、前期休学表; 4、学校网上提交复学申请。 |
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做自动退学处理。 |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留级 |
1、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盖章并准备材料; 2、所在学校提供留级所需材料和学生申请,网上提交留级申请; 3、留级必须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窗口不受理个人申请留级。 |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不得留级,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允许留级; |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退学 |
1、学生提出自愿退学申请,监护人签字; 2、学校审核盖章同意后,提交退学申请,纸质申请和电子申请必须同时提交。 |
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可视为自动退学 |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修改学籍 |
1、学校提交学籍变更表,盖章同意修改,网上提交关键信息变更申请; 2、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派出所证明等能提供正确信息的辅证材料。 |
1、 学生学籍信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学校不得随意修改。 |
普通高中学历证明 |
1、2016年以前毕业的由毕业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毕业证存根复印件和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直接申请办理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 2、申请人持身份证及申请材料(含一寸照片一张)向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 3、市教育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 4、申请人持学历证明书到毕业学校验章。 |
1、此项目办理对象是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学生,不慎将证书遗失、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