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坚持四个“第一”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标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3-09-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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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六安市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大力实施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导航型工程,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探索形成了六安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我市先后成功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获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一是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第一责任,治理体系“优”的格局更加完善完备。先后成立生态环保委员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组,完善12个领域生态环保专业委员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保责任清单等,构建起覆盖全面、权责一致、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制定《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持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印发“三线一单”技术文本,推动成果落地应用,不断完善分区管控体系。

二是始终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第一追求,结构升级“优”的路径更加清晰清新。加快战新产业发展,省级战新基地已集聚规上工业企业74家,战新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8.5%;培育绿色工厂73家,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100余家。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市单位GDP能耗十年累计下降38.2%;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415万千瓦,居全省第1。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铁路总里程达356公里,内河航道总里程达824.6公里,水路货运量十年累计增长164.9%。

三是始终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第一要务,生态环境“优”的图景更加多彩出彩。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2022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3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连续2年达国家二级标准。持续深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大别山水生态补偿指数P值连续9年小于1;城区水环境“水管家”和“水当家”运行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完成13条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功入选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不断健全土壤风险防控机制,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制定全省首个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湿地保护率达59.1%、居全省第5。

四是始终把生态环境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环境整治“优”的成效更加可感可及。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制定验收核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线上+线下”闭环管理机制,市四大班子领导包保县区督查问题整改,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的专项督查组,按季度对各县区开展明察暗访。截至目前,2133个“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96.%,2022年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考核全省第2,霍山县南北城河整改提升案例、舒城县宝源矿业违规开采问题整改案例入选2022年度省级层面整改正面典型。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重要指示精神,感恩奋进,实干争先,积极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在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老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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