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调查科 王晓锋 发布时间:2023-08-30 08:56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近日,六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六安市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办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按照分级分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事故现场会议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规定了警示教育对象包括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行业领域同类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属地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警示教育的一般内容和流程;同时要求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将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巡查。

当前,六安市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在源头防范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