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播出】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市非法卫地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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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传播秩序,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非法卫地设施整治工作,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

1.加强源头整治。从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入手,重点排查辖区内电器商城、五金商铺等场所,大力查处销售“黑窝点”“私装点”,坚决堵住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流通渠道。

2.严打非法安装。将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联合社区、物业等加大力气对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非法安装使用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秩序地收缴、拆除、置换非法接收设施。

3.扎实推进创建。以创建促整治,推动“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活动深入持续有效开展。整治期间,各县区“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要有明显成效。

4.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多渠道争取收视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收视权益。

二、实施步骤

采取日常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坚持先自查自治后抽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治(2月-11月):县区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精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区11前上报自查报告,包括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和主要问题等。

第二阶段抽查检查(11月至次年1月):局将组织抽查检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沟通配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户外大屏、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

3.完善督查考评。要按照综治考评及《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实地督查工作常态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4.守好安全底线。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法拆除、收缴违规设施、设备,严禁侵犯群众合法利益。拆除设施老旧、位置较高、靠近电线等带有安全隐患的卫星接收设施时,要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5.及时报送材料。整治期间各地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六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

20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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