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六安调查队 发布时间:2024-02-0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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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各级调查队组建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89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安徽地区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统字〔2006〕166号),设立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六安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处级单位。

一、主要职能、职责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五)受总队委托,协助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六)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八)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上级国家调查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调查队政务;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公车、对外联系、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人事教育、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财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公布和解读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统计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规制度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产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等农业生产调查;组织实施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组织实施采购经理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服务消费调查及其他企业类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调查、营商环境调查、文明城市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等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类调查;组织实施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和委托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四)住户调查科

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等;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五)价格调查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业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组织实施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零售商品价格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六)劳动力调查科

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对就业热点问题开展典型调查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机关党支部:设专职副书记(正科级领导职务),负责调查队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为20名,队领导职数4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办公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0楼南区;邮编:237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电话:0564-3378397

负责人: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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