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淠史杭总局直管工程灌(汛)前检查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淠史杭总局 发布时间:2024-03-2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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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按照《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水灾防函〔2024〕54号)要求,淠史杭总局对局直工程组织开展了灌(汛)前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部署。2月27日,总局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灌(汛)前检查暨第一季度工程管理考核的通知》,明确灌前检查内容及要求,分三阶段进行自查、复查和整改。2月28日,总局召开2024年灌(汛)前准备工作会议,对灌(汛)前检查进一步做了安排。3月11日至15日,总局成立检查组,在各工管单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全面的灌(汛)前检查。

二是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穿堤建筑物、病险工程等防汛薄弱环节,并对水闸及备用电源检查及试运行;检查防汛准备工作,包括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防汛应急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落实;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建设项目是否影响春灌供水和度汛安全;检查网络通信和信息采集控制设施设备情况等,确保检查项目全覆盖、无遗漏。

三是迅速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逐条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迅速整改落实。灌(汛)前全面组织开展了工程隐患排查处置,逐一建立工程隐患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制定了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工程状况

1.水闸工程。总局直管的48座中小型(流量大于5m3/s)水闸中,目前有3座中型水闸、1座小型水闸安全鉴定结论为四类闸,2座小型水闸为三类闸。其中,3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政府采购意向已发布;1座小型水闸拆除重建工程已列入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座三类闸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已启动;其他问题已列入2024年春灌应急处置。

2.渡槽工程。总局直管的6座渡槽中,已完成除险加固4座,余家河渡槽移址重建工程主体已完工,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天河渡槽已列入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3.渠下涵工程。总局直管的41座渠下涵中,1996年以来已除险加固20座;尚未加固21座,其中,有5座列入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其余16座渠下涵已启动前期工作。

4.放水涵工程。总局直管的273座放水涵中,目前有金杯、六合桥、孙院、南楼、范大塘、淠河1#、灯笼店、老河口等8座放水涵拆除重建工程已列入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南冲等29座放水涵进口段破损、机房老旧等问题已列入2024年运维项目维修。

5.渠道工程。总局直管渠道涉及2条总干渠、5条干渠、2条分干渠,共201.51公里。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散浸渗漏段3处,其中1处列入“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处列入2024年运维项目处置;二是滑坡段6处,均已列入“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6.泄洪通道。淠河总干渠戚家桥、红旗沟,史河总干渠徐小圩等泄水闸下游为天然河道,不能满足泄水闸大流量运行要求,尚未进行系统治理。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县区尽快治理并做好防范工作。

(二)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项目建设情况

在建水利工程3项:

1.九里沟渠下涵拆除重建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导流明渠运行稳定,预计4月中旬淠河总干渠通水。

2.梅心驿、夹河2座渠下涵拆除重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南冲、横塘、陈塝等3座桥梁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预计3月底具备通水条件。

3.余家河渡槽移址重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已具备通水条件。

涉河项目3项:

1.淠河总干渠左岸66+650老庙电灌站翻建项目:正在施工中,计划4月底完成水下工程。

2.史河总干渠金寨县金刚台路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水下部分已完工,正在进行断面补偿施工和围堰拆除,计划4月底完成。

3.叶集区姚李镇看花楼村提水站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岸坡防护处理4月底前完成。

(三)防汛准备情况

一是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条块结合的防御要求,逐级落实总局及工管单位水旱灾害防御领导组织,落实工程属地县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防汛负责人,形成纵向到段、横向到村的防御网络体系。二是总局成立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组和工作专项组,局直各工管单位也成立了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修订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险工险段抢险预案,补充部分防汛物资,防汛物资台账明晰,防汛仓库管理规范,对备用电源进行定期试运行并记录。

(四)网络通信和信息采集控制设施设备情况

对主干通信光缆及水雨情监测设施、视频监视系统、视频会商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调试,对各水闸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部分异常站点进行了维修,暂时不能解决的,已列入信息化维修计划,确保汛前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程隐患处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工程隐患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可能影响工程安全、影响供水安全的隐患,列入春灌应急项目,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按照“一险一策”原则,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强化在建工程和涉河项目安全度汛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涉河项目建设监管责任,加强现场施工监管,对于进度缓慢的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赶工措施,确保水下工程在4月底前完成;二是要落实度汛方案。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结合工程实际,督促项目法人立足不利状况,按要求制订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切实保障春灌供水安全。

(三)强化“四预”措施。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数字灌区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实时掌握天气及水雨情信息,做好水雨情测报,提高测报精度。做好调度及防洪预警,落实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直达一线和责任人。二是完善预案方案。结合防汛实际,全面修订完善堤防、涵闸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水闸调度运用方案,确保预案管用实用;三是提升预演实效。加强预案演练,结合预案内容开展堤防、建筑物等防汛抢险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对预案再修订与完善。

(四)强化运行维护。依据安全鉴定成果指导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工作,对于三、四类水闸拟定限制运用方案,对于三、四类渠下涵落实应急抢险预案,争取尽快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工程隐患;持续加强涵闸等机电设备、量测水设施、信息化闸控设备等检查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和使用;持续做好建筑物及渠道日常养护和运行检查,保持工程设施状态良好。

特此报告。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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