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创业补助政策的问题

来电时间:2024-05-28 21:57 | 问题类型:咨询
来电人反映:自己现打算创业,从事农业创业项目,现咨询在扶持群众就业创业方面有什么措施?请告知。
回复 回复单位:霍邱县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5-31 17:08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比照执行)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64-271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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