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六安市协调联络组 发布时间:2024-06-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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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5月31日(第一批)交办我市的 7 件信访件,截至6月6日,已办结6件。其中,经查属实7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LD202400593 来电人反映:裕安区城南镇兴裕路6号对面佰士派家具厂和安徽省荣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区兴裕路与指封山路交口)均有排气管道每天对外排不知名刺鼻气体。 裕安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安徽佰士派家居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南大道与裕兴路交叉口东南侧,主要为家具公司做配套服务,不生产家具,只进行喷漆作业,建设有喷漆房及打磨车间,有喷漆废气产生,该企业2024年2月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安徽省荣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峰山路与裕兴路交叉口西南侧,为安徽省荣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20年6月“荣昌智能家居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裕环审【2020】60号),实际投产时间2023年10月,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503MA2RBCJE3K001P。2024年5月26日该企业完成阶段性环保验收。该企业制胶和贴面板热压工段有废气产生。 1.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安徽佰士派家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开展立案查处,待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正式生产。
2.安徽省荣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甲醛罐口进行改造封闭,安装管道,槽罐车卸料时采取管接方式,避免气味逸散;更换活性炭和加强活性炭箱抽屉连接口密闭性;密闭废气采样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主体责任部门:裕安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责任人:郭明保;整改监管责任部门: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许俊桥。
2 WX202400963 干汊河镇九龙寨报批为防火器材库项目建设大锅台项目,批建不符;万佛湖镇汪湾村枫琴基地属于风景名胜区且位于引水入合肥取水口上游,万达在此处非法建设休闲项目;晓天镇华城石料厂未批开采。以上虽反映多次但部门都互相推诿扯皮无人管。跪请督察组核实。 舒城县 生态、其他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1.关于“干汊河镇九龙寨报批为防火器材库项目建设大锅台项目,批建不符”问题。经查,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位于干汊河镇九龙塘村境内,公司占地面积约6000亩,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为林地,林地防火工作十分重要,该公司于2023年6月向县林业局申请使用林地590平方米,用于建设防火器材库,经舒林审字〔2023〕94号文件审核同意使用。随后,公司按批准文件建设了防火器材库,其中,防火器材库、值班管理用房面积240平方米,机库用房350平方米。并购置了三辆防火洒水车、一部挖掘机、一台无人机,数台割草机以及防火器材。由于防火洒水车、挖掘机、割草机和无人机平时都要在园区附近待命或进行工作,工作时机械一般都停在工作场所,方便作业。这样除了部分防火器材存放于器材库内,其它洒水车、挖掘机、割草机和无人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本不存放器材库内。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共在发改委备案四次,均无防火器材库建设内容。具体如下①2018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九龙寨项目,建设内容为:设施农业建大棚60亩,临时建筑用房0.8万平方米;②2019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九龙寨生态园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旅游、康养及配套设施占地148亩,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③2020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安徽省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五人制室外足球场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设长度25米,宽度15米的五人制室外足球场;④2022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九龙寨生态园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接待中心、景区大门、儿童乐园,用地9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生态园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防火器材库建设未在备案内容中体现。公司擅自将本应存放大型机械设备的部分库房用作游客休闲场所,提供烧烤供游客品偿,因此造成该地块批准用途部分与实际用途不符。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万佛湖镇汪湾村枫琴基地属于风景名胜区且位于引水入合肥取水口上游,万达在此处非法建设休闲项目”问题。经查,枫琴苗木基地是安徽星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租赁万佛湖汪湾村集体林场,主要从事林木、花卉和园艺产品种植。该基地位于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同时也位于万佛湖引水入肥二级水源保护区。该基地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管护用房等设施,已于2023年4月被县林业局、万佛湖管委会、万佛湖镇政府联合制止。同时,县环委办也将该问题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列入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二期),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底。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养殖用房拆除,对存栏鸡、羊进行外运处置;将厨房灶台拆除改造成职工休息室;原有管护房进行翻新加固;改造旱厕为旅游公厕,增设三格化粪池;新建水库岸边生态护坡;将看护房、工具房四周及道路旁恢复植被,盆景园和停车场栽植乔木和播种草本植被。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晓天镇华城石料厂未批开采”问题。经查,2013年8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六安市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皖国土资函〔2013〕1210号)批复同意设置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该矿行政区划隶属晓天镇大河村。2013年11月20日原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对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2013年12月24日发布《安徽省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出让矿区范围面积0.1042平方公里,出让资源量790.31万吨,出让年限16年。2014年1月24日由昆山市华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后成立舒城县华成采石有限公司)以最高报价人民币4200万元竞得该采矿权。2014年1月24日挂牌结果经公示无异议,2014年3月20日竞得人与原舒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安徽省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质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先后在原舒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舒城县环境保护局以及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林业局、舒城县水利局和原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相应的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2014年5月8日竞得人提出采矿权登记申请,取得证号:C3415232014057130134002的采矿许可证,完成基建后依法开采出让的建筑用石料。根据县级审批权限,2017年、2020年、2023年企业又分别申请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有效期至2026年5月8日。信访人反映未批开采问题不属实,但在现场核查中发现存在裸土未覆盖等环境问题。
1.关于“干汊河镇九龙寨报批为防火器材库项目建设大锅台项目,批建不符”问题整改:一是督促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变更九龙寨生态园三期项目备案信息,补充防火器材库建设内容;二是责令大锅台项目停业整改,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跟踪督办,强化问题整改。
2.关于“万佛湖镇汪湾村枫琴基地属于风景名胜区且位于引水入合肥取水口上游,万达在此处非法建设休闲项目”问题整改。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枫琴苗木基地开展景观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经咨询省级专家和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评价报告。依据评价报告,制定拆除违法违规设施、改造优化一批设施、建设生态护坡、恢复植被、加强防火设施和宣传设施建设等整改措施。二是按照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二期)要求,拆除违规建筑,做好生态修复,恢复原状。三是对林地流转的甲方单位万佛湖镇汪湾村擅自签订出让合约等情况启动调查,责令汪湾村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合约中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要求,规范管理,一旦再次违约,将解除合同收回林场使用权。
3.关于“晓天镇华城石料厂未批开采”问题整改。一是加强裸土覆盖,采取降尘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开展采矿权动态监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主体责任单位:干汊河镇、万佛湖镇、晓天镇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干汊河镇孙祥、束永胜,万佛湖镇舒贵朝、杨涛,晓天镇陈洋、江灵路,县发改委方贤荣,县林业局王世银,县自然资源局郭兴中。
3 LD202400588 裕安区徐集镇全红村兴隆组村民来电反映:其他村民组村民破坏兴隆组耕地,通过土壤掩埋耕地的方式破坏一百平方米的耕地。 裕安区 其他 属实 经现场核查:裕安区徐集镇全红村张贵店组村民李某某于2024年4月24日对该组的苗塘(该处苗塘位于张贵店组和兴隆组的交界处)进行清淤时,因挖机从兴隆组村民邓某某屋后林地经过,压毁了部分杂树。根据现场核查并通过“国土云调查”APP查验核实,邓某某所反馈的“被破坏的耕地”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时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土地性质为林地,并非耕地。但现场有部分杂树被挖机经过压毁。 1.该件反映的耕地实际为林地,被挖机压毁的部分林地全红村将在3天内完成补植。2.积极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牢耕地红线和环保红线。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主体责任部门:徐集镇党委和政府;责任人:郭青山、蔡志祥;整改监管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孙林。
4 WX202400964 六安市裕安区振东大道666号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环境、人体。 裕安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WX202400964举报问题与LD202400593信访反映为同一地块涉气污染问题。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安徽佰士派家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开展立案查处,待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正式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主体责任部门:裕安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责任人:郭明保;整改监管责任部门: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许俊桥。
5 WX202400965 城南开发区指封山路西裕兴路南,一座工厂内,排出不明物体。排放气体刺激,难闻,对周边生态,特别是人的生命有严重影响。请政府重视。 裕安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WX202400965举报问题与LD202400593信访反映为同一地块涉气污染问题。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安徽佰士派家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开展立案查处,待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正式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主体责任部门:裕安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责任人:郭明保;整改监管责任部门: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许俊桥。
6 LD202400590 来电人反映:裕安区城南镇兴裕路6号对面佰士派家具厂2023年12月底有三个排气管道每天对外排放不知名刺鼻气体,自己前期多次向裕安区环保局反映该问题,裕安区环保局告知自己是由于制胶原因产生气体。 裕安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LD202400590举报问题与LD202400593信访反映为同一地块涉气污染问题。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安徽佰士派家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开展立案查处,待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正式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主体责任部门:裕安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责任人:郭明保;整改监管责任部门: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许俊桥。
7 LD202400594 来电人反映:5月30日上午,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裕安区城南镇城南大道292号佰士派家具厂进行查看,但该工厂于5月30日下午继续生产板材贴纸。板材贴纸的主要原料是甲醛、苯、三聚氰胺等,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气体,对周边群众身体产生危害(眩晕等症状),要求环保部门督促彻底解决该问题。 裕安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LD202400594举报问题与LD202400593信访反映为同一地块涉气污染问题。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安徽佰士派家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开展立案查处,待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正式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主体责任部门:裕安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责任人:郭明保;整改监管责任部门: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许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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